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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衣手记

蛛丝甲是件不可思议的神奇物件。 它以金丝制成却细若发线,据说摩门教的鼻祖在上面使了巫术,穿于身上刀枪不入,神鬼都近不了身。

蛛丝甲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诡谲功用,可以以命换命————穿上它,杀掉自己,就可复生一位已经故去的亡人。 和蛛丝甲一样未完也是个复杂的存在。

一方面他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奸商。 一方面他是钟情于亡妻的痴情人。

十年生死两茫茫,为了依然完好无损地盛放在冰窖棺木中的妻子,这件神物他志在必得。 仆人来报:“主人,找到了,蛛丝甲现在穿在老头子身上。”未完立即陷入巨大的苦恼中。

他十三岁漂泊到这座城市,从学徒做起,三十三岁终于成了中国最大的买办,常年斡旋于洋人与国内有头有脸的人物之间,他不可能没听过青帮掌权人老头子的名声。 怎样把蛛丝甲弄到手?

买是不可能的,人家是黑帮呼风唤雨的人物,什么样的金山银海没见过,况且常年混迹于刀山血雨中的人拥有一件刀枪不入的防身佳品是多么难得的事,给再多的身外之物也不换,谁会用自己的安危换钱。 那么摆在未完面前的无非两条路:偷和抢。

蛛丝甲老头子必然是贴身而穿、当衣同睡,想靠偷取得谈何容易。 还是得靠抢,抢又分为杀老头子而夺和不杀老头子而取。

杀又有明杀和暗杀。 暗杀不可行,死个青帮大佬希冀无人知晓是万万办不到的。

那么只剩下明杀和不杀。 不杀老头子而抢了他的贴身之物恐怕肇事者也无法全身而退。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整个青帮灭了。 月黑风高杀人夜,夜半无人私语时。

未完和红帮大佬吴遇曾谈着一些隐秘的事。 “先生请坐。”未完坐下。

“先生来所为何事。”“我来给你荣华。”红帮大佬哈哈大笑,“鄙人乃青帮之首,何来更显赫的荣华。”“s城之主。”红帮大佬反诘道:“你要杀老头子?”未完颔首。 “不知又要死多少人,代价太大了吧?”未完轻蔑一笑,道:“生命是抢来的而不是等来的。杀他不是为死而是为生,一山二虎一死一生是迟早的事。今天你不杀他明天他必杀你,何不先下手为强,又夺了他的江山,一石二鸟岂不快哉?”“这对你有什么好处?” 他抢了我家传的一件宝物我要夺回来。

”“就为这?”“事关家族荣辱,其他的全归你。”“在下还有一事不明,这事我一人就办了,何需阁下?”“老头子常年修习功法,已入了刀枪不入之境,只有我知晓他命门所在”。 “成交”。

经过一番昏天黑地的厮杀未完和红帮大佬终于成功了。 老头子此刻正被绑在自己豪宅大厅的柱子上。

老头子意想不到地镇静。 未完撕开他的上衣把蛛丝甲扯下,这时看到老头子胸前挂着的半片玉观音。

他心里陡然一惊。 未完把自己脖子上挂着的母亲的遗物解下,这遗物居然和老头子的半片严丝合缝地契合在了一起。

一旁的红帮大佬见到这一切也不禁诧异。 未完的母亲说过这遗物是抛妻弃子的父亲留下的。

老头子也明白了一切。 “报应啊”他说着大笑起来,绳子松脱了,霍地探身迎向身前的刀锋,刀嵌入身体,血蹿出来,不一会他停止了呼吸。

天上的星星在眨眼,又宛如细小的虫儿在飞。 人将死时常回到幼年状态,以儿时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一切。

未完穿上蛛丝甲,要离开了,对于这个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他有太多的不舍,可这些不舍都比不上对妻子的不舍,没了她拥有全世界又怎样。 可惜今后的路不能陪她走了,他将提前在黄泉路上等她,而她会孤独地走完一生。

他的心蓦然一阵痉挛,“是啊,她会孤苦无依地活下去,这和死去究竟哪个更残酷。”他陷入了沉思。 这时他想到一首台湾民谣。

这首歌谣讲的是妻子对丈夫诉说:你若在这里,我便在这里。 如果我们两个必定有一个先死去,那就让你先死去,让我独自活在世上承受孤单。

如果我们儿孙满堂,那让我先死,你留下来享受天伦之乐。 未完豁然开朗,他懂了,放弃了复生妻子的念头。

他将蛛丝甲扔向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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